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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8 00:00:00

坚守政治定力忠诚履职担当 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盐池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审议稿)

孙佰柱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第十四届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县委高度重视这次全会,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刚才,县委书记滑志敏同志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实现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和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证。在上级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政治意识更加坚定。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准方向,坚决把 “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讲话精神,对中央、区市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第一时间通过常委会和干部例会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并坚决完成了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回头看”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处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91件,处分63人;立案查处环保案件6件,处分6人,问责10人。加强对中央及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大攻坚战”、巡视巡察整改、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51份,督促整改问题66个,坚决纠正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集体党风廉政情况1834 (件)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竞优政治关、廉洁关。

  ——“两个责任”全面压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县委坚决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21次传达、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52个,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各级压责任勤提醒已成为常态。县委书记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里,先后117次对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案件等进行了批示,坚定不移支持反腐败工作。县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全面推行“一书三册”,统一制发纪实手册和提醒约谈记录本600余册,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944人次,有效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结合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半年述职和上年度考核评议,强化“两述一评”结果运用,对测评满意率较低的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效解决“只挂帅不出征”问题。推行“纪检监督+职能监督+属地监督”三个自上而下和“群众监督”一个自下而上的“3+1”监督机制,3批次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清单25份,问责23人和1个党组织,形成落实“两个责任”强大合力。

  ——作风建设深化巩固。每个重要节点向全县印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等,重申纪律要求。在盐池纪检监察网、“清风盐州”微信公众号和县有线电视台开设“塞上风纪曝光台”,曝光典型案例9起18人,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讲座等方式教育4200余人,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巡回宣讲30场次,借助“互联网+”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建设“廉政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分层级分对象分类施教,实现了监督监察对象廉政教育全覆盖。对全县174名分管财务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领导及相应科室、站所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廉政风险预警谈话,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矩思想自觉。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五个严禁19个方面”,自查问题208个,追缴资金19.623万元,问责122人,立案查处9件13人,通报曝光7起14人,因“四风”方面问题问责14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分23人,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小微腐败有效遏制。坚决贯彻落实县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6大类30余项,推行涉农部门扶贫工作责任报告、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清单“一报告两清单”制度,逐级压实责任。运用“互联网+”手段将扶贫政策、项目实施、资金兑现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参与监督。通过多轮次、滚动式联合巡察检查督办、召开例会催办、实地督查促办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再监督再检查,督促其履职尽责。推行一箱、一卡、一员、一号、一查的“五个一”问题线索收集方法,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共受理问题线索60件,立案25件,处分41人,问责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起28人,持续释放扶贫领域“高压线”碰不得的强烈信号,为全县高标准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惩贪肃纪成效明显。一方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受理信访举报24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55件,初核349件,立案118件,处分154人,同比分别增长84.3%、88.8%、82.7%、20.4%、54%,在全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另一方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78人,占总数的53.6%。对2017年以来23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鼓励受处分人员重拾工作信心,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做实做细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一案三查找一通报一警示”机制,查找廉洁风险点和制度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6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巡察利剑充分彰显。强化政治巡察,完成巡察办机构组建及人员配备,修订完善2018—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巡察相关制度11项,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为主要内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3轮,覆盖6个乡镇77个行政村和6个部门,并延伸至其所属站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问题218个,移交问题线索45件,立案12件,处分23人,问责31人。实施“双重反馈”和“2+N”报告机制,全面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和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实行领导小组约谈机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做深做实。全年对7名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改革试点初见成效。监委挂牌后,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上下功夫。对全县4689名监察对象分类造册,为37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实现对领导干部动态常态化监督管理。围绕“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建立健全6项制度,在重大、疑难案件多部门联审的基础上,建立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既保证了案件质效,又确保了法法衔接顺畅。率先在全区探索实践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延伸,向各乡镇派出监察室8个,赋予16名监察员6项监察权限9项工作职责,建立村级监察信息员与村民监督委员会衔接制度,聘任102个村监会主任为村级监察信息员,实现了对村组监察对象监察全覆盖。

  ——业务素质显著提升。突出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对机关党支部重新改选,配齐配优支部班子,设立四个党小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跟班学习、实践培训、“传帮带”等方式,将学习培训融入日常、做到经常,全年参与各类综合培训8批次,6名干部先后到区、市纪委、巡视组跟班学习,执纪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和审查调查相互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把执纪监督的更多权限倾向于党风政风监督室,重新分工,使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分管监督执纪部门不重叠,形成权力制衡。健全完善 “十不准”、保密等9项内控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履职,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我们不忘初心,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传智同志的肯定和批示,并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广;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被自治区纪委监委作为亮点工作在全区通报;2018年度执纪审查工作被自治区纪委通报表彰;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做法接受宁夏公共频道“对话纪检监察人”栏目专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仍存在层层递减或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尚未化风成俗,“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存量较大;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方法措施、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法法衔接还不顺畅,反腐败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更是我县从脱贫摘帽向全面建成小康迈进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乡村振兴、脱贫富民”两个示范县、推动新时代盐池高质量发展、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边实践边学习,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注重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自觉投身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守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认真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加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各级党员干部坚定理念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以及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及意识形态、脱贫富民、生态保护、“三化”治理、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在实际行动上。

  严肃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支部工作条例、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约束下正确行使职权,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抓“关键少数”带大多数党员干部。对标中央纪委确定的4个方面12项问题和自治区纪委确定的6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强化工作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污染防治和环保问责、民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专项工作相结合,既解决老问题,又紧盯新问题,坚决纠正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决破除和整治我县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夯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制度,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两个责任”述评制、谈话提醒制、全程纪实制、领导干部廉政建档制、监督检查制和考核问责制,出台《盐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全覆盖,逐级落实不递减。用好问责利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把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发挥到位。

  突出监督重点。将反腐败与防风险有机结合,加强对关键岗位、风险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存在监督“短板”的村组干部的监督,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解决问题。强化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盯住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重点对象,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抓早抓小抓准,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建立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和报告机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廉政档案,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咬住老问题,紧盯新表现,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2018年自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处理,对新发现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提升监督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两个为主”的工作机制。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将2019年确定为“监督提质年”,创新监督方式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出台《盐池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监督体系。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察监督向村组全覆盖机制,增强所有监察对象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意识。

  三、持续强化政治巡察,巩固提升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突出问题,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并重,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加大督查回访力度,年内完成对1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

  推动巡察规范化建设。强化巡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出台《盐池县委巡察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夯实巡察工作整改责任,强化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实现问题整改“全见底”“无悬空”。细化明确巡察与纪检、组织、宣传、编制、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持续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巩固巡视巡察成果。不定期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移交问题线索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探索建立共性问题研判、整改方案审核报备、整改督查问责、巡察后评估等机制,推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县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树立精准思维,紧紧围绕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三大攻坚战”开展执纪审查调查,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精准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注重教育预防。深化丰富 “盐池县廉政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内容,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建立督促检查处分决定落实的有效机制,强化跟踪教育回访,对处分期满且表现好的干部向县委建议重新使用。注意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等行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予以处理,对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深化以案促改,坚持一案一总结,健全完善“一案三查找一警示一通报”机制,查找发案单位和职能部门在制度机制和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严格的问责提高制度执行力,压缩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着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开展案件质量抽查复核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建立健全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形成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五、深化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引导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切实落实联系包抓、定期例会、通报曝光等工作制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直查直办。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富民中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问题,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富民。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的痛点难点和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以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和深挖彻查“保护伞”两个专项行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建立农村“两委”成员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三强九严”工程,坚持和运用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5+X”主题党日等制度,丰富党性教育方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举办“学思践悟”大讲堂,结合支部学习、业务学习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置“纪检”讲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高业务能力与自身素质。继续运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微型课堂、以老带新等形式,锻造纪法皆通的专业化队伍。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测评机制,激发纪检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深入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积极推动监督执纪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设覆盖全县的检举举报平台和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能力。探索实践派驻机构改革,提高监督全覆盖的质量,增强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带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提升政治能力、学习思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着力增强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处置等专业素养。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开展“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自治区纪委监委实施细则,严格审批权限,以职能职责为切入点,紧盯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察监督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让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实行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杜绝压信不办和线索流失问题发生。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承诺、廉政提醒、廉政档案等内控机制,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全天候”监管,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推动盐池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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